煙臺晚報對肇事不逃女孩的評論
3月2日,煙臺晚報時評對肇事不逃女孩進行了評論,看后覺得很好,轉(zhuǎn)上來,請各位老師、書友閱覽。
“肇事不逃女孩”成典型折射道德滑坡
18歲打工女孩石芳麗,2月13日在燕郊撞倒韓大爺后立即將其送至醫(yī)院,并辭去工作,打算陪護老人,受感動的老人及家屬放棄了索賠,并幫女孩找到了工作。如今,石芳麗在其家鄉(xiāng)廣西上林縣,也成為當?shù)貙W習的典型。上林縣縣長藍宗耿2月28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將就石芳麗的精神在全縣進行三個層面的宣傳:“一個是干部要學習;另一個是學生要學習,在學校范圍內(nèi)宣傳; 再一個就是在社會上發(fā)起對這種精神的學習!保3月1日《新京報》)
肇事撞人之后,不逃跑,而是送傷者去醫(yī)院接受治療。這不僅是社會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肇事者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和救治義務。相反,肇事撞人之后,不管傷者的生死狀況,自行逃逸,不只是背離了社會公德,還觸犯了國家法律,屬于犯罪行為,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位女孩肇事撞人沒有逃跑,堅持陪護受傷的老大爺去醫(yī)院看病,履行了一個肇事者的基本責任和義務,是普通公民最起碼的做人底線。女孩的舉動當然值得肯定,但這樣一個最基本的底線行為,卻被當?shù)卣仙秊椤罢\信女孩”的道德高度,當成當?shù)氐牡赖履7叮h開展向她學習活動,這顯然是一種不正,F(xiàn)象,折射出當下社會道德淪喪和道德標準嚴重滑坡的現(xiàn)實,把一個普通人的基本道德標準當成了道德標兵的道德標準,實際上就大幅度降低了道德模范的道德標準。
當?shù)卣栒偃h上下學習肇事不逃跑女孩,把女孩當成道德典型進行宣傳,實質(zhì)上也是一種社會病,是畸形化政績觀產(chǎn)下的怪胎。在不少地方政府以及領導干部眼中,當?shù)爻霈F(xiàn)和發(fā)生的好人好事也是他們的政績表現(xiàn)之一,尤其是在全社會關注道德問題和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討論的當下,有這么一位肇事不逃跑女孩,當?shù)赜嘘P部門是欣喜不已,硬生生把女孩綁架和拔高到道德模范的高度,當成當?shù)氐恼冃麄鞯谰。換言之,肇事不逃跑女孩,在當?shù)毓賳T心中只不過是宣傳個人的政績道具而已。
樹立道德模范典型的做法沒錯,但一定要堅守社會道德標準不降低,不能“逮到”一個合格公民就當模范宣傳,結果只會適得其反,進一步降低了全社會的道德標準。
發(fā)表評論 評論 (20 個評論)
韓健先生才是值得大寫特寫的人!
危急關頭,跑字當頭。
汶川地震時有個范跑跑,昆明恐怖襲擊時有上千人在跑。
不跑的擔當者做為大家學習的典型實屬應該。
凡事有多面,中國人的散發(fā)性思維最喜歡鉆牛角尖,認死理。
每做一事,必須看清楚了,論足了,才行動,結果失去了很多成功機會。
試想,如果當年鄧大人的摸論、貓論讓一些學者去討論,就沒有今天的改革開放。
所以,不跑的廣西女孩是當今中國最美女孩。
最美女孩不值得學習嗎?!
韓健先生才是值得大寫特寫的人!
危急關頭,跑字當頭。
汶川地震時有個范跑跑,昆明恐怖襲擊時有上千人在跑。
不跑的擔當者做為大家學習的典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