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代,也就是文革后期,我讀完了《魯迅全集》。我是在魯迅的話語搖籃里長大的,在某種意義上,我就是魯迅的孩子。除了他,我還能崇拜誰?我們的文學蘇醒都是從魯迅開始的,我喜歡魯迅的長相,他的酷勁,他的氣質(zhì),完全超越了同時代人,具有罕見的視覺力量。
在當時,對于魯迅的官方評價,我們沒有任何反思力。魯迅在論戰(zhàn)時喜歡稱敵手為“狗”,例如他稱梁實秋是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又稱施蟄存是“叭兒”,他都可以這樣開罵,我們?yōu)槭裁床荒埽?/P>
對我來說,魯迅的真實面目,直到1990年后才逐漸變得清晰起來的。特別是1994年到1999年在澳大利亞的生活,是我心智走向人類化的過程。在遙遠的島嶼,我獲得了理性反觀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的契機。
反思魯迅,是對新文化運動進行整體反思的一部分。我一直堅持要把早期的北京魯迅和晚期的上海魯迅分開。
北京魯迅無疑是現(xiàn)代中國最杰出的作家,他的《吶喊》《彷徨》《野草》《墳》和《故事新編》,具有無與倫比的魅力。但上海魯迅卻是需要反思的。他在晚年失去了愛,只剩下仇恨,他的晚期仇恨政治學被人利用,成為歷史暴力的話語源泉。這是魯迅的悲劇,也是時代的悲劇。魯迅本是復雜的人性組合體,他的單一造型誤導了民眾。應當把魯迅還原成人,而不是一尊完美的金剛神像。
反省魯迅,也是反省自身,也是學著從自己的書寫里削弱、刪除那些仇恨和暴力的成分。魯迅那種人身攻擊方式,為世紀下半葉的暴力話語,提供了激進的榜樣和道德合理性。
在上海時期,那種顯而易見的憎恨,彌漫在雜文里,這些憎恨有些是公共的,是“為民而恨”,屬于大愛的一部分,而有些是非常私人的,是可以打個問號的。一般而言,當恨沒有跟愛融解在一起的時候,這種憎恨就會出問題。而被割裂的憎恨,更是容易被人利用。文革初期,魯迅再一次變成重要的話語武器。魯迅的語言被大量用在大字報和批斗大會上,成為戕害他人的暴力工具。他的憎恨被片面放大了,成為一種普遍的憎恨情結(jié),這是魯迅的悲哀,他根本無法預見到自己的話語未來。
這方面我有深切的教訓。文化批評是一種容易陷入憎恨的學術,我惟一能做的就是不斷自我調(diào)試——一方面保持文化批判的力度,一方面避免人身攻擊。這是一種平衡游戲。我時常感覺自己像一個體操運動員,艱難地行走在話語的鋼絲上。
坦率地講,我們都是魯迅這一派的人。我在對魯迅做這樣那樣的分析時,其實也是在對自己做分析,因為我們這一代的知識分子,多少都會受魯迅的影響,跟他的人格有相似之處。我們要繼承的不是他的憎恨遺產(chǎn),而是獨立、自由的批判精神。魯迅不跟人結(jié)盟,保持自己的獨立立場。他的脊梁始終是筆直的。這種批判精神,恰恰應該作為面對“問題中國”的基本立場,而被現(xiàn)在青年一代所汲取。但我們可能是魯迅的最后一代粉絲了。在90后那里,他似乎已經(jīng)失寵。這是很不正常的。在一個問題成堆、需要千萬個魯迅的年代,魯迅卻在離我們遠去。這是中國的另一種悲哀。
魯迅和胡適都是杰出的原創(chuàng)者,而不是守望者。還原和重新認識魯迅,就是要正確地清理他的話語遺產(chǎn),過濾掉不健康的部分,復興他所發(fā)動的文學事業(yè)。
魯迅是仇恨的象征。面對腐敗和不公正的現(xiàn)狀,仇恨是可以理解的。仇恨為社會批判提供了強大能量。但僅有仇恨是遠遠不夠的,一個精神健康的社會,應當是魯迅先生和冰心女士的組合體。這就意味著我們不僅要向魯迅學習批判精神,也要向冰心學習博愛,而在終極的意義上,愛才是支撐社會生長的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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